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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搜: shell linux mysql
楼主: zonzi

申请为所有讨论下载的贴解禁,有新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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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5-8-26 20:47:11 | 显示全部楼层
Post by fundawang
学习是没有问题的呀,你和软件的著作权持有人之间可以随便的传输。

第17条没有规定只能和软件的著作权持有人之间可以随便的传输之类的规定
恰恰相反,第17条规定了
可以不经软件著作权人许可

但你如果涉及到第三方(发行版制作者),就是另外一个问题了,因为发行版制作者并不持有软件的著作权,他只能把他从著作权持有人那里得来的授权发给你。如果发行版制作人没有得到向第三方授予传播权的授权,那么用户自己也就无法传播从发行版制作人那里得来的软件。

涉及第三方,总有一方是著作权持有人(第二方或第三方,或双方都是),所以第17条还是成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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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8-26 22:51:14 | 显示全部楼层
奇怪 [怎么许久不见还是这么麻烦]
无聊 [反正策略如此,不会变的,尽量少惹麻烦而已,不妨误杀一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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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8-26 22:52:17 | 显示全部楼层
两位老兄弟,这算是探讨问题还是切磋武艺啊,前两天已经和北南讨论了这方面问题,我们准备依据国家规定起草一个声明,总之鼓励学习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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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5-8-26 22:55:28 | 显示全部楼层
Post by bbbush
奇怪 [怎么许久不见还是这么麻烦]
无聊 [反正策略如此,不会变的,尽量少惹麻烦而已,不妨误杀一千]

不妨把论坛给关了,保证什么麻烦都消失了,这样才可以制“尽量少惹麻烦”的本,也才是真正的”误杀一千“的做法
不然的话,法律那么多,想惹麻烦的话,总是会有的,躲都躲不了
论坛开着,麻烦少不了,如果都像你这么做缩头乌龟的话,这个论坛早就关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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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8-26 23:10:19 | 显示全部楼层
路过
辛苦了 好久好看见这样的战斗了

看来linuxsir有必要找个法律顾问啊

嘿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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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5-8-26 23:13:43 | 显示全部楼层
Post by 断翅蝴蝶
路过
辛苦了 好久好看见这样的战斗了

看来linuxsir有必要找个法律顾问啊

嘿嘿

其实没有这种必要,从来没有一个论坛因为交换下载地址而被封的,况且只是一些地址而已,那些所谓违规的东西也不在本论坛的服务器上,与本论坛绝对没有关系
如果本论坛有那些所谓的违法地址的连接也算犯法的话,这样的话,google以及所有搜索引擎肯定都开不下去
引用windrose的一句话:持枪是犯法的,但讨论怎么买枪犯法吗?
不论怎样,只限于讨论软件下载,不可能违法,如果在本论坛服务器上有些可能有问题的软件,那样才有可能构成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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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5-8-26 23:28:56 | 显示全部楼层
根据第17条,出于学习目的,到任何服务器上下载,储存以及安装都是合法的,服务器合法,学习者也合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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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5-8-26 23:35:18 | 显示全部楼层
Post by Linuxfish
两位老兄弟,这算是探讨问题还是切磋武艺啊,前两天已经和北南讨论了这方面问题,我们准备依据国家规定起草一个声明,总之鼓励学习啦

如果不准备在linuxsir上提供下载的话,我看不需要任何声明。。。。。。。
不过还是支持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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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8-26 23:40:07 | 显示全部楼层
Post by zonzi

引用windrose的一句话:持枪是犯法的,但讨论怎么买枪犯法吗?

你引用错了,我说的是讨论枪枝不犯法。

另,删除本主题中所有与老妈有关的帖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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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5-8-26 23:46:40 | 显示全部楼层
Post by windrose
你引用错了,我说的是讨论枪枝不犯法。

另,删除本主题中所有与老妈有关的帖子。
不好意思,被俺少引用了些,讨论枪支的买卖的确是包含在讨论枪支里。。。。。。。。
另,支持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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