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inuxSir.cn,穿越时空的Linuxsir!

 找回密码
 注册
搜索
热搜: shell linux mysql
楼主: clinif

疑惑:“自由”拒绝商业吗?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08-9-29 15:34:09 | 显示全部楼层
请问zxuan兄是否知道gplv3和gplv2的区别
你因何断定linux内核开发者不认同gplv3是道德和法律的冲突?

你所说的恰恰相反
如果继续使用gplv2,那么就是在依靠道德
如果使用了gplv3,那么就可以依靠法律来维护软件的自由
所以未来软件应该使用gplv3
现在fsf的软件都使用gplv3

如果你不理解,请看
http://en.wikipedia.org/wiki/Tivoization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8-9-29 15:44:12 | 显示全部楼层
你眼中的“圣人”推自由软件并不是为了什么纯洁
纯洁没有用
请不要低估“圣人”的智商

软件的自由性保证的是软件可以永世长存下去
这是一切的根本

私有软件的寿命只和它的公司的寿命一样长
没有哪间公司不会倒闭

不知道你几年前有没有用过Linux,那个时候我都不会把Linux作为主要系统来使用
这几年的进步是很明显的
而且这个进步的趋势还在持续

横向市场和纵向市场是市场的一种分类方法
这个不存在什么是否“确实存在”的问题
就像男人和女人
说横向市场确实存在好比说男人或者女人确实存在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8-9-29 17:02:51 | 显示全部楼层
可见现阶段软件开发者是否选择gpl v3本身就是一个道德问题而不是法律问题,一旦选择了gpl v3,就意味着你在道德上认同了更加严格定义的自由软件,并且自主放弃了一部分现行法律所能够提供保护的权利。而如果要使得未来的软件都要符合gpl v3,显然是由立法决定的,而现在是由道德选择决定的。我说的RMS希望用道德代替法律就是这个意思,如果能立法,禁止所有的私有软件,规定所有的软件必须是自由软件,RMS才算修成正果。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8-9-29 17:17:37 | 显示全部楼层
怎么就转不过来这个弯呢?

选择gplv3是选择用法律保护软件的自由性
选择gplv2就失去了一部分法律保护

如果你对Tivoization这个单词的含义还不明白
我劝你先搞清楚,再继续这个讨论

而选择许可协议这个行为本身和法律道德都没有联系
你认为什么许可协议对你的项目最有利,你就选什么
这个别人怎么都干涉不了

假如说,注意是假如
假如RMS发布了GPL,但是没有任何人使用GPL,那么RMS也只能徒呼奈何
立法规定所有的软件必须是自由软件,这是恐怕只是你的一厢情愿
资本主义讲的是自由,你的软件使用什么许可协议是你自己的自由
虽然我认为使用某个许可协议是对的,但如果你不认同,我拿你没辙,我也不会强迫你
但是如果你误解了某个许可协议,那么我要和你说明白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8-9-29 17:33:31 | 显示全部楼层
道德转换成法律和具体的协议无关。拿美国黑奴的解放为例,在林肯的时代之前,你依然可以给黑奴以自由之身,基于道德良心。但是当北方越来越多的工业企业需求解放劳动力的时候,美国立法,任何人都不能以任何目的奴役黑人了。我们就是相当于处在美国立法之前的阶段,你可以选择是否赋予软件以自由之身,基于道德判断,因为RMS倡导私有软件是不道德的。而如果有朝一日,出台法律,任何人不得以任何目的开发使用私有软件,这就是道德成为了法律。怎么才能成功,当然要有RMS这种圣人奔走呼吁,普及更先进的道德规范,但是更多的还是基于社会生产力发展的需求。那就还需要时间。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8-9-29 17:53:40 | 显示全部楼层
虽然你言必称法律
但有些问题恐怕老兄还没有搞清楚

你所称的出台法律令任何人不得以任何目的开发私有软件,这不是自由软件运动的目的,也不会成为现实

因为作为软件作者,他完全有权力选择自己的软件所使用的许可协议,这是版权法赋予他的自由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8-9-29 18:11:22 | 显示全部楼层
不知道版主是否通读了LZ贴的文章,

RMS的原话:“自由软件运动目的在于改变我们的社会:让一切软件皆走向自由,只有这样,所有的软件用户才能实现自由,并参与到合作的社区中来。所有的私有软件的开发者都是以居高临下的姿态俯视用户的,这是不公正的。我们的任务就是要消除这种不公正的现象。”

如果软件的第一属性确实如RMS所说,是自由,而他的理想是“让一切软件皆走向自由”,那么没有理由不通过立法来保证这个自由。

他的gplv3 正如你所说,用法律切实捍卫了自由的权利。前提是软件在gpl v3协议下发布。如果不用这个协议发布,就不能保持它的长期的,实实在在的自由。

而按照版主所说的“软件作者,他完全有权力选择自己的软件所使用的许可协议,这是版权法赋予他的自由” 这个“自由”和“自由软件”里的自由就是完全两回事了。
还有就是版主所说的 “你认为什么许可协议对你的项目最有利,你就选什么”  也背离了RMS的哲学,他的哲学中心还是优先选择自由软件。

RMS对于实用性的原话是

   假如吸引更多人使用自由软件是我们的终极目标,那我们就不会提及自由的概念,而只会提到那些容易为消费者理解的实用性的特性。这就是“开源”一词的意指。

可那样做的话,我们就只会停留在长征的途中,而摘取不到自由的果实。对于那些基于实用性考虑而使用自由软件的用户,软件好用,他们就会用;不好用,他们就会考虑舍弃。他们也会抵挡不住私有软件的诱惑,只要后者是好用的。

开源软件支持者的理念是以消费者的需要为第一追求的目标,他们的行动也印证了他们的这一理念。这恰恰是我们不认同“开源软件” 的原因。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8-9-29 18:17:02 | 显示全部楼层
Post by whitelilis;1888004
”自由“  不等于 "开源"

个人认为,Stallman 一直在主张的是前者,和其它开发者所说的”开源“不是同一个意思。这点可能就是他的第一点妥协 。
自由,且不管它是否实际,是一种追求,和××主义差不多。
个人观点。

自由!=免费
自由软件强调的是使用(软件的)自由,而非其它。
自由软件不是为了解决xx主义而出现,所以不要动不动就把问题说到zy的高度,这种层面的东西,不是自由软件要解决和能解决的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8-9-29 18:37:36 | 显示全部楼层
http://www.gnu.org/philosophy/compromise.html
看了一下,确有此话

不过我还是那个观点,这并不是靠立法来实现的
首先现在你不可能立法来实现,现在私有软件公司实力还很强大
其次到了后来私有软件这种模式渐趋灭亡,那时候也就不再需要立什么法了,没有人会蠢到再沿用旧的私有软件模式

sun先后开源了openoffice, solaris和java,这都不是靠立法实现的
java还采用了gpl
sun每一次开源一款软件,他的收入都会有增长
这靠的还是人是驱利的

我说的“你认为什么许可协议对你的项目最有利,你就选什么” 这种自由自然不是自由软件的自由
它与RMS的哲学也不矛盾
这是RMS的哲学诞生的前提
每个人都可以随便选择许可协议
所以我就弄一个最好的许可协议,让大家都来选用我这个许可协议

自由软件和开源软件实质上的分歧很小
很少有开源软件不是自由软件
所以不必人为制造太大的隔阂,制造一种非黑即白的舆论氛围

最后,既然大家都相信自由软件的未来,那么具体怎么实现都是次要的了
感谢兄弟的参与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8-9-29 18:45:42 | 显示全部楼层
现在我可以回答lz的疑问了,自由不会拒绝商业,但是拒绝软件私有化,自由软件找到适合的商业模式是最终实现软件全面自由的关键所在。RMS的目标是宏伟的,一日gpl终生gpl也是非常好的,至于最终是否能通过这个模式彻底消灭私有软件,则要看历史的发展了。

个人的一点希望
希望linux内核能够永远自由下去,不会被任何人或者任何组织“私有化”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